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4年4月17日臺教學(四)字第1142801433B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/)下載。
三、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洪專員,電話:(02)7736-7892。
正本:本縣各國民中小學之附設幼兒園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(彰化縣芳苑鄉公所除外)、以電子公文交換之私立及非營利幼兒園(32園)
轉知 「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個案轉銜服務資料通報注意事 項」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4月17日以臺教學(四) 字第1142801433A號令修正發布,名稱並修正為「各教育 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與幼兒轉銜服務資料通報注意事項」, 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,
張貼日期: 2025-05-02 14:23:14 點閱: 306 (另開新視窗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