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下稱教育部國教署)114年10月22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6003724A號函及本府114年3月4日府教特字第1140070139號函續辦。
轉貼:加強宣導教育部研編之「學校校長及教職員工違反與性 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防治指引」(下稱防治指引)
張貼日期: 2025-11-05 08:33:16 點閱: 139 (另開新視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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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下稱教育部國教署)114年10月22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6003724A號函及本府114年3月4日府教特字第1140070139號函續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