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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化縣115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簡章1份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資料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5-11-11 08:32:31 點閱: 524 (1761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(一)申請資格:就讀彰化縣國民小學二升三年級(以下簡稱A 組)或四升五年級(以下簡稱 B 組) 學生,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:

1、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,A組一年級下學期及二年級上學期國語、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「優等」,身心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「甲等」以上;B組三年級下學期及四年級上學期國語、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「優等」,身心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「甲等」以上。

2、具資賦優異潛能經學生法定代理人/實際照顧者及教師推薦,且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核通過者

(二)初、複選時間:(其餘相關時程請參閱簡章)

1、初選時間:115年3月21日(星期六)。

2、複選時間:115年4月25日(星期六)。

(三)初、複選地點:

1、初選地點:民生國小、花壇國小、鹿東國小、湖東國小。

2、複選地點:南郭國小(依複選學生數安排試場學校,詳情依教育處4月23日公告為準)。

(四)餘項說明請參考附件簡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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