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6-07-16 08:55:29 點閱:9
說明:
一、 依據運動部115年6月30日運授全字第1150004328號函辦理。
二、 該青春專案(水域安全及運動安全)執行期程自115年7月1日至115年8月31日止。
三、 水域安全: 入夏後青少年戲水活動增加,請加強危險水域行政巡查及警告標示維護,並要求青少年應選擇有救生員駐守之合法戲水場域,勿前往無人看管之溪流、海邊或設有禁止戲水標誌之區域。另請學校透過多元管道進行水域安全、防溺及自救觀念宣導,提醒青少年校外戲水注意事項,以確保戶外活動之生命安全。
四、 運動安全:鼓勵青少年參與正當休閒運動,於活動辦理期間,加強宣導夏季高溫熱傷害(如中暑、熱衰竭)之防範措施,並宣導運動前應充分熱身、適時補充水分,且選擇設施完善、安全達標之運動場館。
五、 請各校於暑期社團、校隊訓練、校內跑馬燈、臉書或學校網站做水域安全及運動安全(抗高溫)宣導。
六、從事水域活動前,務必評估天氣並選擇合法有救生員的戲水區。牢記「叫、叫、伸、拋、划」救援原則,並遵守「防溺十招」以策安全。若需查詢全台各地危險水域或合法開放地點,請多加利用內政部消防署的民眾水域活動資訊服務網掌握最新資訊。
七、運動安全首重「預防勝於治療」。運動前務必進行充分暖身至微微出汗,過程中隨時補充水分,並量力而為避免逞強。若遇身體不適應立即停止。同時,應穿著透氣合適的服裝與鞋款,掌握正確運動技巧以防護關節及肌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