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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內部公告 ] 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際教授身心障礙學生之特殊教育教師,因所任職務確有體能上之限制,其自願退休條件調降為「任職滿5年,年滿56歲」之認定標準疑義一案

類別:內部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1-10-07 09:30:59 點閱: 468 (另開新視窗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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