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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中華民國110年12月15日修正公布之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18條之1、第31條,行政院定自111年8月1日施行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生活教育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2-08-02 11:43:40 點閱: 682 (另開新視窗)